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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简介 |
   信息产业部电子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是二00一年九月二十日经中央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正式批准成立的信息产业部直属二类事业单位。担负着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赋予的在电子特有工种中进行职业技能鉴定的职能,是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组织、实施、指导、协调机构,业务上接受信息产业部人事司的领导,在管理上实行 “中心”主任负责制。   
其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实施电子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推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负责给鉴定合格者办理证书;   
二、制定电子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建站条件,负责建站条件的审查,并指导其开展工作和进行技术监督、检查;   
三、制定电子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的资格要求,并负责组织资格培训与考核;   
四、组建电子行业特有工种的试题库;   
五、参与制定电子行业职业技能标准、鉴定规范;   
六、负责组建职业技能鉴定专家队伍,组织编写电子行业职业培训教材;   
七、参与推动电子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活动;   
八、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及其有关问题的研究与咨询服务;   
九、负责组织电子行业技师和高级技师的评审;   
十、在电子行业组织相关技术培训和考核。   
电子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在各省、市、自治区建立了省级电子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在国资委直属的大型电子企业和电子信息产业各研究所设立了对口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目前在全国建立了49个职业技能鉴定站,形成了完整的职业技能鉴定体系。在电真空、电子器件制造、电子元件制造、电池制造、印制电路、整机装配调试、计算机及电子信息网络等领域的53个职业中推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先后制订并完善了电子行业特有工种的国家职业标准32个(已由劳动保障部办公厅和我部办公厅联合颁发),编写了12本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丛书及部分职业的专业试题库,为各级鉴定机构培训了2953名考评员和64名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督导员,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在部“中心”的精心组织下,全国每年有10多万人参加各个级别的职业技能鉴定,四年来共有25万人取得了各个级别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在国务院各部、委、办、局名列前茅,得到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好评。   
为了落实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和劳动保障部三年50万新技师培养目标,在电子信息产业实施高技能人才培训工程。加大电子信息产业高技能人才培养力度,以缓解电子信息产业高技能人才短缺的状况,在部人事司的直接领导下,从2004年开始正式启动电子信息产业高技能人才培训项目。二年来部“中心”在全国建立了109个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并出台了《电子信息产业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管理办法》。共计培养合格的高级技工40341人,培养技师和高级技师3730人,使电子信息产业高技能人才少、老、低、缺的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缓解。特别是在2004年在人事司的领导下成功的举办了全国计算机调试员职业技能大赛,全国共有29个省、市、自治区组队参赛,共有5万多人参加了大赛的层层选拔工作,最后有20人在比赛中脱颖而出,其中三人获“全国技术能手”称号,17人获“电子行业技术能手”称号。大赛的成功举办扩大了中心的社会影响,推动了电子信息产业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的深入开展。   
在电子信息产业开展实用技能型人才的培养工作,四年来先后推出了办公软件应用、数据恢复、项目数据分析软件应用、综合布线、楼宇自控、计算机辅助设计、数字化课件制作、游戏设计师、三维动画设计、电子商务管理与应用、政务管理与电子应用、linux、计算机网络调试、计算机中文速记、电话营销等课程,每年有十多万人参加相关课程培训。与此同时,中心还为职业学校开展计算机应用能力的免费测评活动,在社会上产生了很大的反响,为电子信息产业的发展培养了大批技能型人才。   
部“中心”分为二个部门,即综合处和考核处。现有工作人员10人,中心副主任:周明
综合处负责人:多丽萍   考核处负责人:李深
宋素玲:档案、人事管理  任世芬:职业资格证书管理
张杰:财务管理   高岩:试卷管理
董梅:财务管理   王慧:技术资格证书管理
李薇:文印、网站管理
综合处职责
1. 负责部“中心”文件、简报、批复等文字材料的起草、打印、编校、审核、发送等工作。
2. 负责上级文件领取、签收、登记、分办、批办、承办、立卷和归档工作。
3. 负责下级邮件的领取、签收、登记、分办等工作。
4. 负责办理部“中心”事业电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年审及工作人员的人事工作。
5. 负责部“中心”的固定资产、财务预、决算、统计、年度报表等工作。
6. 负责部“中心”文书档案的分类、装订、立卷、归档等管理工作。
7. 负责部“中心”年度工作会、专家委员会等会址的选定、通知、签到、记录、接待等会务工作及对外联络的公共关系。
8. 负责部“中心”印鉴的使用与管理。
9. 负责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营业执照的更换与年检。
10. 负责部“中心”网站内容的更换。
11. 完成部“中心”领导交办的临时事宜。
考核处职责
1. 负责电子行业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与技术培训证书的核发与管理。
2. 负责职业技能鉴定数据的接收与管理。
3. 负责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和技术培训证书的打印与邮寄。
4. 负责电子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试题库的开发、利用及试卷的管理。
5. 负责电子行业国家职业标准的开发与利用。
6. 负责课程的开发,教材的编写、出版、发行。
7. 负责职业技能鉴定督导员、考评员的培训与管理。
8. 负责专家指导委员会的管理。
9. 负责培训单位之间的协作和关系协调。
10.完成部“中心”领导交办的临时事宜。   
部电子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四年来制定了一整套的《管理办法》,在业内影响力不断提升,取得了有目共睹的进步。我们一定要努力开创电子信息产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新局面,使我们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再上一个新的更高的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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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周 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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